天府新区新闻: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8)

发布时间:2020-08-17 14:5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8)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完善防逃制度机制,科学设置防逃程序。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强化对防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防逃工作纳入主体责任范畴,对新增外逃人员所属部门进行责...

完善防逃制度机制,科学设置防逃程序。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强化对防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防逃工作纳入主体责任范畴,对新增外逃人员所属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指导推动各级监察机关制定对被调查人、重要涉案人的防逃方案及措施,将防逃工作贯穿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全过程。健全防逃预警机制,与公安机关、证件保管部门、公证机构等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基层自治组织等领域的新增监察对象实现全覆盖,对存在的外逃风险及时预警评估、重点关注。湖北联合发展投资集团原董事长李红云、西南林业大学原校长蒋兆岗、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程鹏,在察觉到自己被监察机关调查后企图外逃,严密的防逃措施令其无法出境,很快就被缉拿归案。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打好追逃防逃追赃“组合拳”。各级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将防逃工作嵌入对公职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开展“裸官”清理,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和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问题专项治理,对存在的违规问题,均作出相应处理。把有外逃倾向的干部列为监督重点,对外逃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强化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批把关,对存在外逃风险的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警示教育,摄制电视专题片《红色通缉》,刊发外逃人员忏悔录,展现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对外逃人员形成有力震慑和感召,初步形成了“不能逃”“不敢逃”的机制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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