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新都民营经济:从“微不足道”的蹒跚到“半壁江山”的飞跃(4)

发布时间:2018-10-10 11:4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新都民营经济:从“微不足道”的蹒跚到“半壁江山”的飞跃(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1978-1985年间,全县农民从乡镇企业得到的劳动报酬、奖金及投资分红的金额达1.354亿元,按44万农业人口计算人平增加收入307元。...

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1978-1985年间,全县农民从乡镇企业得到的劳动报酬、奖金及投资分红的金额达1.354亿元,按44万农业人口计算人平增加收入307元。1985年农村储蓄年末余额达4484.9万元,比1978年的166.5万元增加25.94倍。

经典故事一

石板滩开出新中国第一辆私家车

1980年初,新都县发生了石板滩农民罗德金私人买一辆货车,搞起了私人运输的轰动全国的新闻。农民私人购买大型生产设备和大宗生产资料,这在当时是违反《宪法》“私人不得拥有大型生产资料”的有关规定,是农民添置大型生产资料的一大禁区。这一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全国性的大讨论,有的反对,有的支持。此事最后还是中央政策研究室发出了“不争论,大胆试”的声音。

由于有了这不争论的前提,新都桂林乡的一个叫杨文辉的胆子比罗德金还要大,竟然以私人的名义组建了农民专业运输队。他采用银行贷,亲朋借的办法,组织了五十多万资金,采购回各种汽车十六辆,成立了专业运输队。新都县委也积极支持和鼓励罗德金和杨文辉的农民专业运输队。以后他们依靠自己的努力,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新都的民营交通运输业由此起步。

经典故事二

新都农民建筑队进城修省委办公楼

1979年7月国务院公布《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通过文件,我们看出在80年代初期,中央层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对萌芽于农村的乡镇企业的角色与作用的定位。

从总体上来看,《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是鼓励社队企业的创办和发展的,规定还提出了很具体的指导方向。然而在章程的细节上,却可以清晰看出计划经济的痕迹,从发展的战略思想上更可以看出,中央发展社队企业主要还是为了解决农村问题。在这个规定的第二章“发展方针”中,便明确规定:社队企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积极生产社会所需要的产品,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也要为大工业、为出口服务。发展社队企业必须因地制宜,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社会需要,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不搞“无米之炊”,不搞生产能力过剩的加工业,不与先进的大工业企业争原料和动力,不破坏国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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