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推进基层“三转”的调研思考:不参与业务工作就没法有效监督了吗(2)

发布时间:2020-03-06 18:5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推进基层“三转”的调研思考:不参与业务工作就没法有效监督了吗(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纪委冲到一线能否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北京市西城区纪委副书记田迪告诉记者,参加职能部门业务讨论时,由于不专业,很多时候就是个稻草人,听听会而...

纪委冲到一线能否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北京市西城区纪委副书记田迪告诉记者,参加职能部门业务讨论时,由于不专业,很多时候就是个稻草人,听听会而已,没法发表意见。某市纪委一位同志给记者QQ留言说,这些年由纪委查处的腐败案件,从参与业务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是极少数。原因很简单,既然参与了,就相当于签字背书,再发现问题,无异于打自己嘴巴。而直接参与业务的结果,就是总有干不完的活,比如和有关单位一起制定规章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但是在管纪律、实现党内监督上却难有作为。

形势决定任务,也决定方式方法。这些年,经济快速发展,反腐败斗争形势却依然严峻复杂,一些领域腐败甚至易发高发,这也提示我们,要走出“违纪违法”——“查处”——再“违纪违法”——“再查处”的怪圈,就必须改变过去发散有余、聚焦不足,没有守住本职抓住要害的做法,在继承中创新,破解同位监督瓶颈。

从同位监督回归专门监督的关键,就是从一线监督退出来,走向监督的再监督。从过去直接参与部门的日常业务检查中退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不能越俎代庖。在监督对象上,从业务监督针对“事”转向专门监督针对“人”,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事实上,如果党员干部都能够守住纪律,权力运行也就不会出大问题。

记者了解到,旨在实现再监督、再检查的行政监察事项移送操作办法正在许多地方纪委监察局试行。比如湖北省武汉市出台了《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办法(试行)》,明确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提供政务服务过程中,发现监察对象有涉嫌违反行政纪律的问题线索,行政机关无权处理的,应按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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