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们都只说对了一部分,说了对自己“有利”(客观产品的不利,恰恰可以为主观工作的不利免责)的一面。其实笔者心里最清楚:某些产品的收益是A银行比B银行高,另外一些产品的收益是B银行比A银行高。但是,A银行和B银行的小伙伴都看到并乐于强调“他高我低”的一面,以回避“他强我弱”之可能性。
所以,从产品本身来看,不仅要做到“知己知彼”,还要学会“扬高避低”。
假设A在长期限产品上比B高,B在短期限产品上比A高,那么(1)当客户要把B银行的钱转去A银行的时候,B就要学会强调资金的流动性需要,不宜存期太长而影响使用;(2)当客户要把A银行的钱转去B银行的时候,A就要学会强调利率的下行趋势,提醒客户尽量把目前的收益水平进行长期限的锁定。
当然,如果A在长短期限的存款或理财产品都比B高,又该怎么办呢?因循前面的思路还有解决办法,就留给聪明的读者自己去推理和思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