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外吸金3.0新观点:高收益产品该不该发?要不要卖?(11)

发布时间:2018-11-05 09:4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行外吸金3.0新观点:高收益产品该不该发?要不要卖?(11)
成交,不是结束,而是开始。高收益产品的成交,要再加个“更”字。零售业的低价搞促销和金融业发行高收益产品的本质是为了获客和吸金,获客吸金的目的当然是二次、三次和多次成交。行外吸金财训团队给出的具体操作建议是这样的:

1.对于开放式产品来说,客户在持有产品一段时间后,或者收到第一次利息的前后,都可以主动提示他们追加更多的资金。

2.对于各类型产品的受益客户,都可以继续邀约来增加产品配置的其他品种,以旧带新:通过后面的产品销售收回前面付出的成本。如果不具备这样的营销意识和技能,高利息才是真正的付之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