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新闻:学习非物质文明遗产法 降职传承与保护看法(5)

发布时间:2016-10-23 11:2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学习非物质文明遗产法 降职传承与保护看法(5)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文明主管部门该当组织制订保护布局,对国家级非物质文明遗产代表性名目予以保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明主管部门该当...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文明主管部门该当组织制订保护布局,对国家级非物质文明遗产代表性名目予以保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明主管部门该当组织制订保护布局,对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公布的中央非物质文明遗产代表性名目予以保护。制订非物质文明遗产代表性名目保护布局,该当对濒临隐没的非物质文明遗产代表性名目予以重点保护。

  第二十六条 对非物质文明遗产代表性名目集中、特征显明、方式和内涵保持残缺的特定区域,当地文明主管部门可能制订专项保护布局,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履行区域性全体保护。确定对非物质文明遗产履行区域性全体保护,该当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并保护属于非物质文明遗产组成局部的实物和场所,避免遭受破坏。履行区域性全体保护触及非物质文明遗产集中地村镇或许街区空间布局的,该当由当地城乡布局主管部门根据相干法规制订专项保护布局。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文明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明主管部门该当对非物质文明遗产代表性名目保护布局的实施情况停止监视反省;发现保护布局未能有效实施的,该当及时纠正、解决。

 

  第四章 非物质文明遗产的传承与流传

  第二十八条 国家激励和支持展开非物质文明遗产代表性名目标传承、流传。

  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文明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明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公布的非物质文明遗产代表性名目,可能认定代表性传承人。

  非物质文明遗产代表性名目标代表性传承人该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纯熟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明遗产;

  (二)在特定畛域内具备代表性,并在肯定区域内具备较大影响;

  (三)踊跃展开传承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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